《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童”心,从校园辐射家庭、社区,全民提高垃圾分类行动力。在9月10日,这个特殊的日子,横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宣传员来到横林实验小学一年级(4)班开展“送垃圾‘回家’”主题宣传活动。
首先,宣传员邀请了一名小朋友上台讲述了“环卫工人的一天”:无论清晨还是夜晚,无论寒冬还是酷暑,环卫工人都在岗位上辛勤劳作,希望同学们能够体谅环卫工人的辛苦,不乱丢垃圾。
接着,宣传员播放科普小短片“垃圾不分类的危害”,通过反面案例生动形象地提升同学们对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性的认识,同学们积极互动,收获良多。随后,通过PPT向同学们详细讲解如何正确认识分类标识、如何做好垃圾分类以及一些实用的环保小常识,倡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做好垃圾分类,带动身边的亲人、朋友,一起争做“环保小卫士”。
最后,在“垃圾分类投放”小游戏中,同学们将手中的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小卡片分别投放到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中,在“实操演练”中强化垃圾分类能力。
此次垃圾分类“开学第一课”,不仅在寓教于乐中向同学们传递了简单实用的垃圾分类知识,还在潜移默化中将“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植心中,从而引导他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争做垃圾分类小达人。此外,充分发挥同学们的“小小宣传员”作用,带动家庭参与,推动社区全民垃圾分类投放,共同争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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