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
本项目不新增工艺废气排放。
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水洗废水依托现有三效蒸发器处理,冷凝水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本次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采菱港。
生活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75dB(A),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各厂界噪声值能够稳定达标。建设单位结合项目本身的生产工艺、噪声源特性及噪声源强,降噪措施如下:
①控制设备噪声,在工艺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②合理布局,在项目布置时,将噪声源较集中的设备布置在厂区车间的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充分利用建筑物、构建物来阻挡声波的传播,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③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如安装减振垫,同时车间合理设置隔断;平时加强机械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发出的噪声。
④加强管理,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尽可能减少操作撞击、汽车鸣笛等偶发噪声。
项目所在地北厂界距人民东路最近距离为10m,根据《常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7)》,人民东路为城市生活性主干道,相邻区域均为2类噪声功能区,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5m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故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依托厂区现有1处30m2危废仓库。危废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中相关要求建设,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需求。
本项目产生的蒸发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理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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