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发数〔2025〕64号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常州市佳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车用、医用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常州市佳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常州市佳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车用、医用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204-320491-89-01-552907,行业代码:C1781 非织造布制造),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建设地点为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蓉湖村,项目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蓉湖村,本项目新增用地约30 亩,新增生产车间约40000平方米。项目为迁建项目,搬迁后原厂区不再生产,本次利旧设备14 台(套),新购设备56 台(套),共计配备针刺、热轧、水刺生产设备、多功能无纺布性能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等共计70 台(套)。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高性能车用、医用新材料10000 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年工业产值57020万元,年工业增加值20298万元。
我委委托中顾国际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苏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中顾国际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营后,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天然气、新水,项目年新增用电1604.54万千瓦时、天然气219.12万立方米、新水6833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4632.75吨标煤(当量值)、6692.46吨标煤(等价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632.75吨标煤(当量值)、6691.37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化石能源消费量为3948.50吨标煤(当量值)、5292.82吨标煤(等价值)。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282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329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高于0.0812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1174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三、项目用能总量和能耗结构合理,符合项目所属行业特性,项目采用的设备、工艺合理可靠,节能技术和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用能设备。根据项目节能评审意见,项目能效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如下要求,并根据项目评审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加以改进:
1.企业建立雨水回用系统,对处理过的雨水进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2.建议安装导热油锅炉的余热回收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建议企业按照GB/T38692-2020 标准要求建立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能耗,实现对能源的有效管理。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建设方案、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节能技术采用情况、能耗替代方案、相关承诺落实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向本委提交变更申请,经论证对于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用能工艺、设备及用能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中顾国际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佳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车用、医用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抄送:经济发展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数据局 2025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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