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研发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45m高的排气筒(4#)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0dB(A),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各厂界噪声值能够稳定达标。建设单位结合项目本身的生产工艺、噪声源特性及噪声源强,降噪措施如下:
①控制设备噪声,在工艺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②合理布局,在项目布置时,将噪声源较集中的设备布置在厂区车间的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充分利用建筑物、构建物来阻挡声波的传播,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③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如安装减振垫,同时车间合理设置隔断;平时加强机械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发出的噪声。
④加强管理,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尽可能减少操作撞击、汽车鸣笛等偶发噪声。
各生产设备按照规范安装,主要设备安装在室内。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对主要噪声源安装减振隔声设施;再辅以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在现状基础上增加较小,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所在地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依托厂区现有1处30m2危废仓库。危废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中相关要求建设,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需求。
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包装容器、废弃样品、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理处置率100%。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企业控制方法和分析设备齐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能够维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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