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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25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1038-2/2025-0026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数据局(投资建设审批科)
产生日期:2025-05-06 发布日期:2025-05-06
内容概述:关于2025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5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联系方式

1

常州博瑞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二厂区CAFS产品建设项目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五一路368号

常州博瑞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利用二厂区车间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及东侧14号场地1500平方米,购置水压试验机、缓冲水箱、消防炮、箱变/开关柜等设备共计11台,新建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CAFS)产品生产及试验场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套CAFS产品的生产试验能力。


1、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本项目生产废水水质简单,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戚墅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2、废气

项目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3、固废

建设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塑料、泡棉、废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包装物、泡沫废液作为危险固废,暂存于厂区内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各类固废通过相应的处理处置方法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在运行时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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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2

常州工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设备器件、智能家具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中杨路3号

常州工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购置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镇西村中杨路3号

(常州市德彰电器厂)厂房,盛翔公司从中杨路厂区搬迁。购置后工成公司对房屋进行适应性改

造,搬迁挤出机、锯切机、喷塑线等设备24台(套),购置抛丸机、冲床、折弯机等设备78台

(套),同时对电泳M线、综合C线、废气处理设备和废水处理设备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件光伏设备器件(太阳能光伏框架)、50万件智能家具零配件(智能晾衣架)、5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规模。

1.废气

电泳线的电泳废气采用整体换风收集,电泳烘干废气通过烘道相对密闭负压吸风收集,综合线电泳的电泳废气采用整体换风收集,电泳烘干废气和综合线喷粉固化废气通过烘道相对密闭负压吸风收集,收集的废气合并经过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一并由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静电喷粉线固化烘道相对密闭,负压吸风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产生的尾气由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铝挤出预热工段使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采用低氮燃烧后由15m高的P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抛丸废气经设备内部密闭收集,通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P4排气筒合并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的P5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管P6由食堂屋顶达标排放。静电喷粉线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综合线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焊接废气经移动式收集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含氮氟的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他一般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3.噪声

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及厂房的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零配件、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钢丸、焊渣、废齿轮片、废塑粉、废铝渣、食堂隔油池油渣和收尘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油、槽渣、废滤材、废导热油、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含油废抹布手套拖把、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废膜、蒸发残渣、隔油废液、废催化剂、废塑粉块和工艺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100%,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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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1、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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