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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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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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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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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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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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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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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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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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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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群精密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精密零部件等产品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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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勤新村委宋家塘村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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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群精密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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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赁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勤新村委宋家塘村88号的常州市开之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并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淘汰原厂区设备,购置切管机、正火炉、冷拔线等生产设备100台(套)并配套废气设施若干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变速箱齿轮钢、超超临界火电机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电池壳用钢6万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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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水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三级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洗废水、初期雨水与碱喷淋废水通过DW001接管进常州东方横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管网,通过污水排口DW002接管至常州东方横山水处理有限公司。
(2)废气:本项目设置14根排气筒,加热废气、退火废气和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5m高DA001~DA007、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油雾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DA008、DA009排气筒排放;2#酸洗车间废气、废酸池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1#酸洗车间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冷轧废气经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酸洗过程中、废酸仓库中未捕集的氯化氢、硫酸雾、冷轧过程中未捕集的油雾、热处理过程未捕集的油雾以及下料、切管、切断过程中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①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一隅,车间隔声能力应按25dB(A)设计,并能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及距离的衰减。
②有强烈振动的设备,不布置在楼板或平台上。
③设备布置时,考虑与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空间。
④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设备;在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选择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
⑤主要噪声源布置、安装时,应尽量远离厂界。
⑥室外噪声设备风机等安装减震垫和消声器。
(4)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酸暂存于废酸池内,酸洗槽渣、磷化槽渣、废轧制油、废润滑油、污水站污泥、废乳化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浮油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碱液即清即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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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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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复合强化地板3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装饰材料(塑木墙板)100万平方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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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蓉安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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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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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有厂房1.5万平方米,购置压机、锯板机、开槽线、水性油漆线、封蜡线等设备90台/套。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复合强化地板3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装饰材料(塑木墙板)1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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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1#生产车间内开槽工序产生的开槽粉尘,利用自带吸风罩收集进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1#生产车间内开槽工序产生的开槽粉尘,利用自带吸风罩收集进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3#生产车间内开槽工序产生的开槽粉尘,利用自带吸风罩收集进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3#生产车间内锯板、开槽工序产生的锯板粉尘和开槽粉尘,利用自带吸风罩收集进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3#生产车间内砂光、锯板工序产生的砂光粉尘和锯板粉尘,利用自带吸风罩收集进1套“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5#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内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进1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6#排气筒排放;1#生产车间内转漆、封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进1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7)”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7#排气筒排放;4#生产车间内转漆、封蜡、贴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进1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8)”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8#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采用整体换风,经气体导出口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及厂房的隔声和距离衰减。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布袋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漆渣、废胶渣、废包装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沾染有机物的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喷淋废液属性待鉴定,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委托专业单位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危险性鉴定(腐蚀性、毒性),根据鉴定结果,若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鉴定期间暂按危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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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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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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