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核定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墓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38-2/2025-00488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区政府: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经济发展局
产生日期:2025-08-13 发布日期:2025-08-13
内容概述:关于核定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墓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核定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墓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公墓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墓收费管理,维护群众及服务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开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常发改〔2025128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现核定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墓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如下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执行

一、公益性公墓墓(格)葬费、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执行国家和省确定标准,穴占地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穴占地不得超过0.8平方米

三、公益性公墓中现有已建好而未销售的墓(格)位,原墓(格)葬费低于本通知收费标准的,按照原标准收费;原墓(格)葬费高于本通知收费标准的,按照本通知标准收费。

四、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已预收费用的,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协议到期后,需续签协议的,原维护管理费低于本通知收费标准的,按照原标准收费;原维护管理费高于本通知收费标准的,按照本通知标准收费。

五、经常州市或常州经济开发区价格主管部门单独定价的公墓单位,按单独定价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内容不得超出《关于印发常州经济开发区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经经发〔202529规定的范围,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七、公墓单位应当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办事流程公示牌”“服务规范公示牌”,自觉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其中,“收费公示牌”具体样式请参考附件2。(上述要求仅针对本通知涉及的三类政府定价事项,经营性公墓墓葬费等其他收费事项也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2。如遇国家市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1.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2.《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墓收费公示牌》参考样式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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