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5年10月14日经管委会同意印发,
自2025年10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一、政策背景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2017年武进区农业局组织编制了《武进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但随着经开区水产养殖的发展,原有规划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需求。因此,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结合本区域渔业发展现状,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对原规划进行修编,编制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
二、目标任务
《规划》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构建科学规范的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体系。通过优化养殖水域空间布局、强化生态管控、推进产业升级,实现滩涂资源的高效利用、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生产生态协调、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渔业格局,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三、修订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原规划进行修编,同时与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不划入养殖区,征求了教育和文体旅局、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和镇(街道)等单位的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通过后形成本《规划》送审,报经开区管委会审定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编制背景及意义、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规划范围等。
2.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根据经开区水域承载力评价、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形成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以生态优先为核心,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与产业需求,构建科学布局、绿色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3.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将全区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3种类型。
4.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保障措施。
5.附则。包含规划效力、规划图件等。
五、规划成果
将具有航运功能的河流、生态红线的一级管控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总面积356.68公顷,具体包括有京杭运河,三山港、北塘河、采菱港、北港河、西平河、潞横河以及红星河短支航道;将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等划定为限制养殖区,总面积279.39公顷,具体包括横山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奚巷村、芳茂村,宋剑湖湿地公园湖体及向陆地延伸30米以及成片的农用地等部分地区;养殖区目前主要为池塘养殖区,养殖区规划总面积190.88公顷。
六、相关要求
1.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
2.禁止养殖区全面禁止开展水产养殖;限制养殖区禁止新增水产养殖面积,区域内现有养殖行为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要求,并引导逐步有序退出;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3.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落实养殖证制度,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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