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常州经开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5年常州经开区交存维修资金6639.05万元,截至2025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101415.63万元,总余额为108331.67万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5年常州经开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项目475件,拨付资金245.02万元;截至2025年底,经开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2981.02万元,使用率约3%。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5年常州经开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外墙、屋顶和消防设施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58.66%、34.28%和4.95%,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38.33%、48.65%和10.29%。
(三)使用类型情况
2025年常州经开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一般程序使用452件,应急程序使用19件,共拨付资金245.02万元;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3.36%、2.43%。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截至2025年底,累计向业主分配利息9897.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025年,我区已完成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向业主分配增值收益1062.51万元。有效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了维修资金作为房屋“养老金”的保障作用。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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