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山林火灾等;
(2)安全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大型群体性活动等公共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镇长担任
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党政办公室、派出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和保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供电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和农村工作局、交警中队、水利站、交管所、综合执法局、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以上负责人。如因人员变化自动调整为该单位接任人员。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在镇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三)应急值班室:设在镇政府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每天24小时值班,当天值班的镇领导和人员负责应急值班。
(四)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事故、事件的预测、分析、科学评估、监控数据,并作出及时处置方案和措施。接到各类事故、事件报告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故、事件发生现场,针对事故的级别成立现场指挥部,汇同相关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初步的应急救援方案,商议和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Ⅲ级以上事故立即上报经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合上级应急人员做好应急协调、抢救、保障等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的接收、报送、统计及台账记录工作。制订领导小组活动计划,修订应急预案,协调筹集应急物资和保障物资,监督应急值班人员的值班工作。
3、应急值班室24小时运作,接到本镇范围内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镇带班领导报告,全面跟踪事态的发展。
4、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包括交警)职责: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立即组织民警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地现场,负责抢险、转移群众、封锁现场、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信息反馈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部的调动。
(2)建设局、综合执法局职责:按到应急救援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发地现场,服从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安排,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抢险、转移物资、抢险转移受伤人员,选择群众避险场所,并调动相关建筑施工单位搭建临时应急棚。
(3)消防职责:负责受灾现场的灭火和救援,配合公安进行抢险、转移群众、封锁现场等工作。
(4)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职责:主要负责事故和灾害现场抢险指导、调查处理,必要时邀请专家指导。加强各职能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处理突发事件的整体合力,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门对事故灾害的评估,对灾后恢复工作实施监督。
(5)经济发展局职责:负责为应急现场筹集应急救援物资、车辆、服务人员等。
(6)综合执法局和相关村社区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物品、交通器材的运输、送达、发放等工作。
(7)社会事业和保障局职责:主要负责对受灾群众生活安置、过渡服务等生活保障工作及灾后防病、防疫,灾区消毒等工作;组织工会、财政分局、水利站、交管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负责救援资金、救援物资、物品、通信器材的采购,筹集灾后安置资金,落实群众生活保障资金。
(8)各村委(社区)职责:主要负责对受灾地群众生活安置、过渡,企业受灾情况统计,筹集应急抢险物资、车辆、人员等工作。
(9)镇人民医院职责:负责对受伤群众的救治,提供药品,报告伤情、联系转院等。
四、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1、各村委(社区)建立报送员网络,各村委(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报送员。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故或事件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到应急结束。信息报送员名单,应急电话及应急联络方式报镇应急办公室备案。
2、信息报送程序:村委(社区)信息报送员接到突发公共事件范围内各种类型事故事件发生信息时必须立即上报镇应急办公室相关部门或镇主要领导,镇应急办公室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其中:重大事项由镇值班领导在15分钟内电话向经开区总值班室报告,根据上级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经开区总值班室报告具体情况。根据事件发生的程度和情况需要,值班人员可直接向“110”报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针对事件需要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的一并上报。
4、信息收集:镇应急办公室要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社区)领导、信息员,镇相关部门人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收集事故事件发展的动态和各类应变情况,及时提供给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部。
五、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一)镇领导在接到突发事故事件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事故(事件)如达到Ⅲ级以上的,立即成立抢救抗险指挥部,启动镇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如需支援的可提出支援申请,并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指定相应人员为副总指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小组,物资保障小组、交通保障小组、医疗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和资金保障小组的指挥工作。相关单位机构负责人,事发地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指挥部的抢救救灾措施、方案和部门职责,组织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1、自然灾害处置:
A、水旱灾害以水利站、村委(社区)为预防、预测、预警责任单位,在水旱季节应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灾害发生后立即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险抗灾措施和方案,做好抗洪排涝、抗旱等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的保障。
B、地震灾害以镇应急指挥部,各职能机构(单位)、村委(社区)为责任单位。在地震灾害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各职能部门和信息员上报的灾情,分析在抢险中可能会发生的次生灾害,召集全镇机构(单位)人员、民兵、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及志愿者立即开展救援工作,救援小组在开展救援时必须对现场进行评估分析,避免余震对救援人员造成危害,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C、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由镇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现场制订抗灾措施及方案,严重时按上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抗灾抢险。
2、事故灾害处置:
A、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报告,由派出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社会事业和保障局、相关村委(社区)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告,镇主要领导、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好和派出所负责人、医院救援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企业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抢救。企业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等,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封锁现场,撤离人员。涉及剧毒物品泄漏要立即组织人员通知下风向居民、人员向安全地带转移,现场等待上级部门派出的专业人士处置,企业如具备现场处置保护用品和技术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处置措施,消除灾害。
B、交通运输事故: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事故由交警根据事故情节现场处理,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派出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交管综合执法大队、医院、消防队伍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镇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控制所有车辆、人员的进入,通知下风向居民、人员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向上级部门提出支援申请。
C、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提出支援申请。镇应急指挥部,生态和农村工作局全面配合上级应急人员开展救援工作,提供相关的物资及资金保障。
3、公共卫生事件:
在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支援申请。汇同医务人员作出初步分析并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待上级派出的专家到达后作专业性的分析,按专家提出的应急措施、方案开展应急及预防等工作。
4、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性等事件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支援申请,派出所、交警中队、综合执法局、社会事业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等配合上级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不明真情群众的宣传说服和疏散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指定的现场信息联络员应将事故事件情况立即上报镇应急办公室,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
(三)快速成立先期处置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分组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等。
(四)根据事故事件的等级设立抢险救灾小组,明确各组职责任务,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受伤群众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
(五)镇现场指挥部在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到达现场后,及时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上级各部门和现场指挥部至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
六、应急保障工作
1、设备和物资保障:由镇应急办公室汇同社会事业保障局、工会和镇相关机构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企业车辆可作为应急使用,并坚决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物资调拨要求,及时补充消耗物资,调配抢险救灾装备。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
2、应急队伍保障:派出所民警辅警、消防队伍、民兵、综合执法局人员、事发地村委(社区)人员、事发单位人员是先期处置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建志愿者队伍。
3、信息保障:镇应急办公室信息员和现场指定的联络员必须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避险场所保障:全镇的学校、广场、企业、大型酒店,镇机关及职能部门办公场所作为应急避险场所,各单位部门必须顾全大局,全力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5、后勤保障:财政局、社会事业保障局、医院负责生活必需品、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可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七、善后处理工作
1、恢复:应急结束后,镇相关单位、村委(社区)、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现场防疫、防腐、防毒、防污染等处理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动员、安排群众恢复日常生活、生产等工作。
2、善后处理:社会事业和保障局、妇联、司法所、工会、村委(社区)等单位和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因灾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
3、镇财政局、社会事业和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民政救灾赈灾工作。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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